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居家治疗调理 中医也有良方******
抗疫三年来,广州中医药力量在疫情防控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如何继续用好中医药为疫情防控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救治?老人、小孩等感染者、康复者如何居家治疗、调理康复?昨日下午,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冠病毒防治中医药专家访谈会上,市卫健委中医处和广州三家三甲医院中医药专家解答了一系列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他们为您答疑解惑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处长钟首斌
●广东省名中医、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林丽珠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伤寒论教研室主任刘敏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临床救治组专家、广东省中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郭建文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专家、广东省中医院儿科主任杨京华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院长、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于林
●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广东)队员、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针灸科主任陈楚云
关键词·中医药救治
中医药全方位、全链条
深度融入疫情防控救治
问:新冠疫情防控三年来,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州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钟首斌:三年来面对新冠病毒感染,广州的疫情防控工作从机制上保障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医药并用,从预防、治疗到康复,都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中医药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入疫情防控救治中。
按照国家和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要求,广州建立起疫情防控救治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形成了“第一时间应用中医药救治方案,第一时间中医药专家介入,第一时间用上中医药治疗”的工作模式。同时,在市八医院等定点医院深化中西医全程协作,中西医专家联合制定治疗方案、联合开展救治、联合查房和病例讨论。
治疗上坚持中西医结合。推广咽部经络疏通操、中医五音疗法、药膳等多种具有中医特色的非药物治疗,确保中医药“早期使用,全程参与”。
预防上发挥中医“未病先防”优势,推出“粤抗1号”“粤抗2号”中药预防方,推广八段锦、易筋经等中医传统健身功法,让中医药提早介入。
康复上注重中医调养。支持各医疗机构开设新冠感染康复门诊,为患者制定“一人一证一法”的精准化康复方案,提供中药、饮食、运动等中医指导。
问: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后,广州在中医药防治方面具体有哪些举措?
钟首斌:1月8日,国家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近日,国家先后发布第10版诊疗方案等几份重要文件,都特别强调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在临床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接下来广州将重点加强3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各级中医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广州要求各中医院尽可能扩容发热门诊,加强急诊科、ICU、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建设,加强重症危重症中医药救治。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培训和指导。
三是加强中药资源储备。
问:目前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方面,哪些中药材用量较大?
林丽珠:三年以来,岭南地区老百姓对中医药的信赖充分体现出来了。2022年12月3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全省对症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总共74种,我们医院有15种进入目录。近两个月,医院开出的中药处方可能是平时的20倍,超10万人次寻求中医药帮助防治。在中药饮片中,有大家熟知的小柴胡汤、桑菊饮、止嗽散等。大家还会常用一些清肺祛湿、健脾药物,如五指毛桃(南芪),这些药的用量也有上升趋势。
关键词·“阳康”后的调理
“阳康”的广东人要注意
上穿羽绒下穿拖鞋不可取
问:“阳过”后多久,身体才算真正康复,有没有标准?
刘敏:一般来说一个星期左右或者多一点,很多人都会转阴,就算是“阳康”了,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相对恢复的状态。很多病人转阴以后一周甚至两周会觉得非常疲倦,咳嗽、咳痰,或者嗅觉、味觉减退、容易出汗、睡眠不好等,所以一般可能需要一个月左右甚至更长时间,身体才能逐渐恢复。
问:目前广州将迎来新一波降温,春节也即将到来,对于“阳过”正在恢复的人群,“衣食住行”各方面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刘敏:一定要注意保暖。广东地区很多人喜欢穿拖鞋,我前两天在街上还碰到有人上身穿着羽绒衣,下身光脚穿着拖鞋,这非常不好,因为“寒从脚起”!有些女孩冬天还喜欢穿露脐装、露膝裤,这就更不好。这个时节穿衣服一定要注意保暖,以免抵抗力下降,容易导致病情加剧,或者二次感染。
吃东西不要太油腻,不要吃生冷食物和冷饮。建议刚“阳过”的人少吃水果或加热后再吃,像橙子就可以蒸着吃。还要避免吃辛辣煎炸食物,饮食尽量清淡而富有营养。
住处应干净整洁通风;作息方面,早睡早起,不要熬夜,适当活动;开车上下班的,注意启动车辆后先把车窗打开通风,保证车内空气新鲜。
关键词·高龄患者
重视“扶正” 帮助重症患者渡过难关
问:目前临床上重症患者收治情况如何?怎样帮助感染者阻断病情进展?
郭建文:目前从省中医院临床看,新冠感染住院患者确实以80岁以上老人为主,其中不少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病,也有人同时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这些人群感染后比较容易转为重症。
我们通过中西医结合使这类患者得到了较好治疗。按照最新诊疗方案,西医治疗方面,我们给予俯卧位改善呼吸、氧疗等生命支持;中医方面,通过宣肺化湿、清热解毒、通腑、扶正,来帮助患者恢复身体免疫力。关于“扶正”,我们有个很好的方法——医院营养食堂使用30克人参+2-3克陈皮煲瘦肉水提供给患者,起到很好的扶正作用,帮助患者熬过最艰难的3-5天,平稳过渡后,机体免疫力恢复了,核酸也转阴了,绝大多数重症患者通过中西医结合疗法顺利脱机拔管,恢复正常血氧指标。
问:广州在入境感染者中检测出XBB病毒株,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也增大,市民尤其是特殊人群如何预防感染或二次感染?
郭建文:首先,目前广州流行的毒株是BA5.2 、BF7亚分支,与XBB毒株有交叉免疫保护。第一次感染后半年内保护性抗体滴度比较高,只要不是机体免疫力特别弱,半年内再次感染的机会不大。
其次,春节期间,儿女都希望去看看家里长辈,建议家里有特殊高危人群的,尽量减少外出和拜年串门的机会,避免交叉感染,表示关心可以有很多种方式。
关键词·孩子的照顾
孩子“阳康”后如何恢复运动? 不妨从做家务开始
问:很多孩子感染后烧得很高,但好得也快,如何观察孩子是不是真的康复了?康复期要注意什么?
杨京华:按中医的说法,儿童是稚阴稚阳之体,发病容易,传变迅速,但是同时又是纯阳之体,发病以后康复得也快。不过,我们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在孩子“阳康”以后,还是要密切观察孩子的身体状况。孩子“阳康”以后,如果活泼好动、精神饱满,说明问题就不大了。第二,要特别关注孩子的消化状况。有一个简单的方法,10秒钟就可以判断:早上起来闻一闻孩子的口气,看看孩子的舌苔厚不厚,每天大便是不是正常等。
问:“阳康”后的孩子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恢复运动?
杨京华:核酸转阴一周后,大部分孩子的身体状态就基本恢复正常了。只要是孩子本身没有明显基础疾病的,感染的过程中没有出现肺炎、心肌炎等并发症的,转阴一周以后就可以从低强度的运动开始,循序渐进地恢复运动。
什么是低强度运动?譬如马上就要过年了,建议“阳康”的中小学生做一些家务,或者出门散步走走、陪妈妈去买买菜,这些属于低强度的活动;逐渐适应之后就可以从事慢跑、踩单车、跳绳等活动,通常在学校的运动,都是低中等强度的;而高强度的竞技性、力量型、对抗类运动项目则要放在最后。
关键词·心理调节
“阳康”后情绪有点消极?可以试试中医疗法
问:有些人“阳康”后情绪变得有点消极,失去了工作热情,或者对很多以往热衷的事情都不感兴趣了。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做一些心理干预,去调整一下状态?
于林:这个问题要根据症状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而定。如果情绪低落不明显,时间比较短,可以通过多休息、适量运动、听音乐等方式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出现抑郁的核心症状:情绪低落、兴趣减退、快感缺失,就要高度重视。情绪低落表现为经常诉说自己不开心,心情不好,终日愁眉苦脸、忧心忡忡、郁郁寡欢。程度轻的心里有压抑感,高兴不起来,程度重的会有痛不欲生感,度日如年,常说活得没意思。兴趣减退表现为对以前喜欢的活动或事务兴趣下降,或缺乏兴趣,如文娱活动、体育运动、业余爱好等。快感缺失表现为患者丧失了体验快乐的能力,不能从平日从事的活动中获得乐趣。即使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或工作,也是为了消磨时间。当上述症状超过2周且影响到了日常生活,建议去医院的睡眠心理科或专科医院就诊,接受系统专业的评估和治疗。
问:冬季本来就是抑郁高发季节,新冠疫情下不少人也因为各种原因可能受到抑郁情绪的困扰,如果自感有抑郁情绪,有什么方法可以排解?
于林:首先要有良好而充足的睡眠。其次,坚持适当运动锻炼。需要注意的是,运动需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平时没有运动习惯的人,一定要从轻缓的项目开始,如八段锦、五禽戏、瑜伽、散步、快走、慢跑等;时间也宜从短到长,根据自己的身体承受能力逐渐增加运动强度和时间。
此外,还可以通过中医的穴位按摩、足浴、五行音乐等手段排解。更重要的是,经过上述方法,症状没有改善,甚至还有加重的话,还是要去睡眠心理科或专科医院寻求专业帮助。
关键词·传统疗法
“阳康”后咳嗽乏力 传统疗法可缓解
问:对“阳康”后很多人咳嗽不止、疲倦乏力等问题,中医会推荐用什么方案来调理?
陈楚云:“阳康”后的咳嗽,在中医辨证来说,属于外感咳嗽。通常起病急,病程相对比较短,要辨其风寒还是风热。从针灸来说,主要取天突穴、中府穴、列缺穴、合谷穴以及肺俞穴来治疗,多数是用针刺,或辨证给予刮痧、艾灸或者拔罐疗法,还可以做穴位注射,用维D果糖酸钙或者维生素B12注射定喘穴等。
对于疲倦乏力,中医认为是伤了肺气所致,针灸来说,会取百会、关元、肺俞、脾俞、膻中、足三里等穴位,用温针或针刺治疗,也可以在背腧穴做拔罐治疗。我们医院有一个自制脐疗药粉,可以铺在神阙灸(也就是肚脐)上来做艾灸,有强身健体的作用。
咳嗽不止还可以按压少商穴和孔最穴。少商穴取穴挺容易,就在拇指末端桡侧,指甲根角侧上方0.1寸,有清肺利咽,开窍醒神的作用,用手指尖掐揉少商穴,直至止咳即可。孔最穴可以治疗急症,它就在前臂掌面桡侧,当尺泽与太渊连线上,腕横纹上7寸。用拇指按压孔最穴,深按至咳嗽停止。(全媒体记者周洁莹、翁淑贤、吴婉虹)